我在重慶購房,是否能夠每月提取本市公積金
現就您反映的問題回復如下:在青島本市購房且償還商貸的職工,如開通了網廳自助提取業務,可按月在網廳辦理還貸提取。根據您的描述,如您在青島繳存住房公積金,在重慶購買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且辦理了商業性住房貸款,因無法實現信息聯網共享,不能按月提取公積金償還貸款。職工可在還貸期間,到青島公積金任意管理處柜臺現場申請提取。所需材料:《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承諾書(授權書)》(青島公積金網站下載中心可自助打印)、身份證明材料原件、住房借款合同原件、還款明細原件(加蓋銀行印章)、購房合同原件或房屋產權證原件、全額購房發票原件或契稅完稅憑證原件。提取次數:職工在一個年度內,最多允許申請提取兩次住房公積金。審核通過即可提取。
如仍有疑問可撥打0532-12329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