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北京將公積金轉回青島,請問在青島辦理的具體步驟,手續和所需的文件是什么,我看了官網上的該事項了,沒有任何具體信息
青島公積金異地轉入辦理:
一、辦理條件:異地繳存職工將賬戶余額轉移到我市時,須在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并穩定繳存半年以上。
二、辦理方式及材料
(一)公積金管理處現場辦理
所需材料:
1.職工申請:
(1)申請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需提供原單位名稱、原個人住房公積金賬號信息);
(2)《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申請表》一式兩份。
2.同一單位多名職工同時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的,可委托單位經辦人代為申請:
(1)《青島市集中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申請委托書》;
(2)《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申請表》一式兩份;
(3)職工有效身份證件;
(4)單位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
(二)異地轉移接續轉入申請業務網上辦理。
符合異地轉移接續轉入申請條件的職工,可以通過網上營業廳個人專業版和微信公眾號智慧網廳辦理異地轉入申請業務。
(三)申請辦理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住房公積金在我市繳存不滿半年的,可提供購房網簽合同到管理處柜臺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業務,將異地繳存的住房公積金轉入到我市。管理處受理后留存購房網簽合同復印件,通過柜面住房公積金業務系統為職工辦理異地轉入業務。非符合上述條件的職工辦理異地轉移業務,仍需符合辦理條件申請。
如仍有疑問可撥打0532-12329咨詢。
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0-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