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您好,我想咨詢一下
1.我在南京繳納過4個月社保,這個月轉正,常州公司給我繳納社保,我可以重新開戶嗎?不回南京嗎?
2.以后能把南京社保卡里的金額轉過來嗎?之前看是需要參保憑證的,是參保證明嗎?具體需要辦理的材料和地點麻煩提供一下,我在新北工作
3.常州的社保卡以后我去別的城市工作的話,還要辦理轉出的手續嗎?有的同事只要激活一下就可以了
解答內容::您好:感謝您通過常州市12333綜合咨詢服務網發來郵件,現就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根據您反映的情況,答復如下:
1、常州與南京并不屬于同一個統籌區,您在常州單位工作,單位依法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需要重新開戶征繳。
2、常州與南京征繳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繳費年限可以累計計算,以后根據您的實際情況(在退休地)可以辦理社保關系轉移手續。
外地社保轉入常州:
申辦條件:轉移人在常州市市本級已正常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特殊情形:男滿50周歲,女滿40周歲申請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轉入的,需具有常州市區(不含溧陽市、金壇區)戶籍,不具有常州市區(不含溧陽市、金壇區)戶籍但已在常州市區(不含溧陽市、金壇區)繳費年限滿10年且不是臨時賬戶的,須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再辦理轉移。
注:男滿50周歲、女滿40周歲的外地戶籍人員在2010年1月1日之后首次在常州市區(不含溧陽市、金壇區)參保的人員,建立的是臨時賬戶。
申請材料: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轉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原件和復印件、轉移人身份證原件或復印件。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轉入:《參保憑證》原件和復印件、轉移人身份證原件或復印件。
如委托他人代辦的,還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原件,男滿50周歲,女滿40周歲,需攜帶戶口簿。
辦理流程:轉移人攜帶申請材料到市社會保障服務中心轉移窗口申請轉入;符合轉入條件的,轉移窗口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養老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發送到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收到聯系函后,生成轉移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參保人員醫療保險類型變更信息表》發送到市社會保障服務中心轉移窗口,并轉出相應基金;市社會保障服務中心轉移窗口接收信息表并確認轉移基金到帳后,審核無誤,記入轉移人賬戶。
3、您在常州辦理省保卡后,如果今后在其他城市(限江蘇省范圍內)參保,省保卡無需重復辦理,只需在新參保地激活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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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單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