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地轉懷寧讀小學相關事項
## 一、有懷寧戶籍、在外地就讀學生轉學
1. **轉學條件**
- 學生具有懷寧戶籍,因家庭住址變動等合理原因需要從外地轉回懷寧就讀小學。
2. **所需材料**
- **學籍材料**:從原就讀學校獲取學籍表,該學籍表應由原就讀學校學籍系統打印,包含學生基本信息、學業成績、獎懲情況等內容,以確保學籍信息的準確轉接。
- **戶籍證明**:提供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戶口本首頁(顯示戶籍地址等信息)、學生本人頁以及父母頁等都需復印清晰,用于證明學生的懷寧戶籍身份。
- **房產證明(如有)**:若家庭在懷寧有房產,需提供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房產證上的地址信息可作為確定學生就讀學校學區范圍的依據。
3. **轉學流程**
- **聯系接收學校**:家長或監護人提前聯系懷寧縣內希望就讀的小學,可以通過電話咨詢、實地走訪等方式了解學校的轉學政策、學位情況等信息。
- **提出轉學申請**:在合適的時間(一般與當地招生入學時間相關)向接收學校提出轉學申請。部分學校可能要求家長在學校官網填寫轉學申請表并上傳相關材料,也可攜帶材料到學校現場辦理申請手續。
- **學校審核**:接收學校對學生提交的轉學材料進行審核,重點審查學籍信息的真實性、戶籍與房產情況是否符合要求等。如果材料齊全且符合轉學條件,學校將受理轉學申請。
- **學籍轉接**:接收學校審核通過后,在學籍管理系統中發起轉學申請流程。原就讀學校需要在學籍系統中對轉學申請進行確認,同意轉出學生學籍。經過教育主管部門(懷寧縣教育局)審批后,學生學籍正式從原學校轉至懷寧的接收學校。
## 二、非懷寧戶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轉學
1. **轉學條件**
- 非懷寧戶籍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懷寧有穩定的工作且居住一定時間。
2. **所需材料**
- **家長就業證明**:如果家長在懷寧務工,需要提供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勞動合同應包含用人單位名稱、勞動者姓名、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勞動報酬等基本條款,能證明家長在懷寧有穩定的工作。若家長在懷寧經商,則需提供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營業執照應顯示經營者姓名、經營范圍、經營地址等信息。
- **居住證明**:提供租房合同原件及復印件。租房合同需明確租賃雙方的姓名、身份證號、租賃房屋地址、租賃期限、租金等條款,證明學生家庭在懷寧的居住情況;或者提供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若已辦理),居住證包含居住人的基本信息、居住地址、有效期限等內容。
- **戶籍證明**: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用于證明學生及其家庭成員的身份關系、戶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
3. **轉學流程**
- **聯系教育部門或指定學校**:家長或監護人首先要聯系懷寧縣教育局或其指定接收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學校。可通過懷寧縣教育局官方網站查詢相關信息或撥打咨詢電話。
- **提出轉學申請**:在規定時間內向指定學校提出轉學申請。按照學校要求,可以線上或線下提交轉學申請及相關材料。
- **學校審核與安置**:學校對轉學材料進行審核,主要審核就業證明、居住證明等材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如果審核通過,學校將根據學位情況安置學生入學。如果學位緊張,可能會按照相關政策優先安排情況更為特殊或緊急的學生。
- **學籍轉接**:與有懷寧戶籍學生轉學流程類似,接收學校審核通過后在學籍管理系統中發起轉學流程,原就讀學校確認轉出,經教育主管部門審批后完成學籍轉接。
需要注意的是,具體的轉學政策、所需材料和辦理流程可能會根據懷寧縣教育局每年的招生政策調整而有所變化,建議家長及時關注懷寧縣教育局官方網站或撥打咨詢電話獲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