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我老公是肥東縣農村戶口,我們結婚后一直沒有分戶。在肥東老家只有他父母蓋的房子。現在我們想分戶申請一宒基地,蓋個自已的房子。這個分戶要怎么辦理?
答復情況:解答來源:肥東縣公安局
答復意見:
尊敬的來信人:您好!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根據《合肥市公安局戶口管理規范》第十四條規定:農村地區祖居戶并且有合法固定的宅基地,子女已婚單獨生活且居住在本地可憑房屋產權證、宅基地使用證、建筑規劃許可證,或村、鎮證明,經民警調查屬實的可辦理分戶手續。
內容:我老公是肥東縣農村戶口,我們結婚后一直沒有分戶。在肥東老家只有他父母蓋的房子。現在我們想分戶申請一宒基地,蓋個自已的房子。這個分戶要怎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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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合肥市公安局戶口管理規范》第十四條規定:農村地區祖居戶并且有合法固定的宅基地,子女已婚單獨生活且居住在本地可憑房屋產權證、宅基地使用證、建筑規劃許可證,或村、鎮證明,經民警調查屬實的可辦理分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