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日起,蘇州市非就業居民參保人員每一結算年度的住院起付標準為市級及市級以上醫院800元,區(縣)級醫院、專科醫院500元,鄉鎮等基層醫院300元。當年度第二次住院起付標準為首次住院的50%,第三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標準均為100元。
非就業居民累計住院和門診特定項目醫療費用封頂線從20萬元提高至35萬元,其中4萬元以內的部分,醫保基金結付75%;4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醫保基金結付80%;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醫保基金結付85%;20萬元至35萬元的部分,醫保基金結付90%;超過封頂線以上的醫療費用,醫保基金不予結付。
非就業居民住院起付線、結付比例、住院次數累計、住院費用累計、住院封頂線等保持不變,仍以一個醫保年度為單位進行計算。如:居民的住院起付線、結付比例、住院封頂線均保持不變,住院次數、住院費用均在9個月內進行累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