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
(1)社會保障·市民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蘇州工業園區還貸委托提取資格申請表》(表H2)一份;
(3)銀行借款合同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銀行蓋章的最新的貸款月還款計劃及余額清單原件(一個月內有效);
(5)銀行蓋章的《蘇州工業園區住房貸款情況表》(表H4)原件(一個月內有效);
(6)購買新建普通住房的需提供:購房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購買存量成套住房的需提供:存量房買賣合同、房產證(或不動產權登記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7)甲類參保人員申請動用住房賬戶和普通專戶存儲額且未留足個人基本養老保險應計存款額的,如有多個共同買受人,需提供所有買受人的身份證原件與復印件一份,以及與任一買受人的關系證明:
①夫妻需提供結婚證(或同一戶號的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②父母(含夫妻雙方父母)、子女,需提供同一戶號的戶口簿(或公安〈公證〉部門出具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以證明直系親屬關系。
(8)借款人配偶申請還貸委托提取的需提供:結婚證(或同一戶號的戶口簿)、夫妻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9)借款人同一戶口簿的直系親屬申請還貸委托提取的需提供:同一戶號的戶口簿、借款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10)再次購房動用的:
①如前次動用房屋為住房公積金貸款(含組合貸款)的,需提供銀行出具的貸款結清證明,如該房屋已出售的,可提供當地房屋產權主管部門出具并蓋章的房屋易主證明原件,或加蓋房屋產權主管部門章的房屋出售合同原件;
②如前次動用房屋僅辦理購房一次性提取、未動用過公積金償還住房貸款的,需提供前次動用房屋的房產證(或不動產權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如該房屋已出售的,需提供當地房屋產權主管部門出具并蓋章的房屋易主證明原件,或加蓋房屋產權主管部門章的房屋出售合同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