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大食品專業: 居民用水,現在的收費標準?
宋明杰:
網友您好,感謝對我市水務工作的關注!根據《關于青島市市內三區建立居民用水階梯價格制度和調整居民用水價格的通知》(青價格〔2015〕36號)規定,自2015年9月1日起,青島市市內三區居民用水水價按階梯計價,供水價格調整后,自不再單獨收取居民二次供水運行維護費用,因此高層與多層、不同樓層居民用水價格標準一致,同網同價。根據《關于征收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的通知》(青價費[2006]70號)文件規定,青島市居民生活垃圾處理費自2006年7月1日開始征收,已實施物業管理并交納物業管理費的小區居民生活垃圾處理費為每戶每月5元,目前垃圾費代收費單位為青島市能源集團收費服務公司,代收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后交于區環衛部門。目前供水企業收費項目中無水質改善收費項目,用戶可留下聯系方式,供水企業工作人員進行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