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后,可以享受以下優惠政策:
1.根據科技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科發火〔2016〕32號),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減按15%繳納;
2.根據《關于高新技術企業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的通知》(魯財稅〔2019〕5號),高新技術企業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按調整后稅額標準的50%執行,最低不低于法定稅額標準;
3.根據《關于延長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虧損結轉年限的通知》(財稅〔2018〕76號),自2018年1月1日起,當年具備高新技術企業或科技型中小企業資格的企業,其具備資格年度之前5個年度發生的尚未彌補完的虧損,準予結轉以后年度彌補,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10年;
4.2020年市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強化科技引領加快推進國際化創新型城市建設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青政辦發〔2020〕18號),對首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給予15萬元獎勵,并按其認定當年可加計扣除研發費用的10%給予最高30萬元獎勵,同時符合企業研發獎勵和高新技術企業首次認定獎勵條件的,按最高標準獎勵1次;對再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給予10萬元獎勵。
另外,我局聯合多家商業銀行推出“高企信用貸”等科技金融產品。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可以免抵押申請最高兩倍于獎補資金的信用貸款,具有免抵押、審核快、還款靈活等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