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最近帶小孩在醫院看病,3次下來1000多統籌就沒了,感覺不對,回家對發票發現統籌累計數不對,這個是什么情況?是醫院多劃了統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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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您反映的情況,居民醫保門診待遇:
自2013年起,一個保險年度內,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普通門診醫療費用,在個人自付累計滿200(含)元后,200元以上至1500(含) 元之間的費用,在醫療機構就診的,醫保基金支付50%,按規定辦理轉診手續后至二、三級醫療機構就診的,醫保基金支付40%。(“高校大學生”和“非成年居民”無需辦理轉診。)。
如您有其他問題,建議聯系居民醫療管理科:8810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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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單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