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
哥哥把名下的一套房屋過戶給弟弟,走買賣方式,需要準備哪些材料?個人能辦理嗎?不走中介。
解答內容:
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瑤海區辦證中心工作人員于2020年10月12日電話聯系來信人,告知攜帶身份證、戶口本、產權證即可前來辦理交易過戶手續。
二、經市稅務局核實,個人之間通過買賣方式過戶住宅,賣方需要繳納的稅費有:
增值稅,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按照5%的征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免征增值稅);
城市維護建設稅,以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稅額為計稅依據,稅率為7%(市區)、5%(縣城、鎮)、1%(其他);
教育費附加,以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稅額為計稅依據,稅率為3%;
地方教育附加,以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稅額為計稅依據,稅率為2%(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按50%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個人所得稅,以其轉讓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繳納,稅率為20%,若您未能提供完整、準確的房屋原值憑證,不能正確計算房屋原值和應納稅額,稅務機關可依法按您住房轉讓收入的1%核定應納個人所得稅額(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
買方需要繳納的稅費有:
契稅,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征收。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征收。對于個人購買家庭第三套或以上住房,按3%的稅率征收(自2019年3月1日起實施)。
通過上述方式過戶,辦理涉稅事項所需的資料:
1、不動產權證
2、原購置發票
3、契稅稅票
4、合理費用的有效憑證
5、買賣雙方身份證
6、戶口本
7、若享受契稅
8、個人所得稅優惠還需提供買賣雙方配偶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主管稅務機關要求的其他資料。
您個人房屋坐落于瑤海區,您可攜帶相關資料前往瑤海不動產登記大廳辦理稅費繳納相關業務,地址:長江東路915號春暉大廈2樓,咨詢電話:0551-62072530。
回復單位:合肥市稅務局、合肥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