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高考將至,為加強考試期間環境噪聲管理,防止和減少噪聲污染,給考生提供一個安靜的學習、考試和休息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及《安徽省環境保護條例》中的相關規定,經研究,決定在2020年中、高考期間嚴格控制我市環境噪聲污染。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中高考期間采取的限制性措施
2020年7月1日至7月17日為中、高考禁噪期,7月6日晚22時至8日17時,7月13日晚22時至17日17時分別為考試期,此期間要按國家有關環境噪聲標準對各類環境噪聲源進行嚴格控制,采取如下限制性措施。
(一)中、高考禁噪期(2020年7月1日至7月17日)中午12時至14時、夜間22時至次日6時,除搶修搶險作業外,禁止在城區內進行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建筑施工、市政工程施工,以及建筑工地運輸、裝卸建筑材料和土方清運、建筑拆卸、混凝土澆筑等作業活動。請各相關施工單位提前做好準備,合理安排施工時間。
(二)考試期間(7月6日晚22時至8日17時,7月13日晚22時至17日17時)城區內禁止產生噪音的建筑工地、市政工程等施工作業(包括建筑物拆除、土石方、裝卸建筑材料、混凝土澆筑等作業)和建筑物內裝修作業;禁止使用高音喇叭或其他發出高噪音的音響器材。
(四)餐飲業及營業性文化娛樂場所邊界噪聲不得超過規定標準;廣場娛樂、健身活動應降低音量,防止噪音擾民;禁止商業活動中使用高音喇叭等方式招攬顧客、宣傳商品和服務。
(五)居民住宅區及其附近的五金機械加工、維修點在中、高考期間,不得在18時至次日7時進行產生噪聲的作業。
(六)工業企業廠界噪音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
二、中高考期間各部門應履行的職責
為強化噪聲管理,各縣區人民政府和園區管委會應參照本通知的規定及時制定本轄區中、高考期間的噪聲污染監督管理通知,各相關管理單位應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切實加強對環境噪聲污染的監督管理力度。
(一)埇橋區政府應加強中、高考期間主城區內各處拆遷工地、區屬建筑工地和老舊小區改造工程的噪聲污染管理,及時通知和監督各施工單位在禁噪期內停止午間、夜間施工,在考試期內停工。
(二)市城管局應加強中、高考期間渣土轉運和市政工程施工的管理,及時通知和監督各單位嚴格落實本通知要求,在禁噪期內停止渣土、建筑垃圾的午間及夜間轉運,在考試期內停工。
(三)市住建局應加強中、高考期間建筑工地的施工管理,督促市主城區內各施工單位嚴格落實本通知要求,在禁噪期內停止午間、夜間產生噪音污染的施工,在考試期內停工。
(四)市公安局應加強中、高考期間商業噪聲的監督管理,在考試期禁止使用高音喇叭;應嚴格中、高考期間各類渣土轉運和混凝土運輸車輛臨時通行證的審批,批準的車輛通行結束時間不宜超出本通知規定的作業時間一小時。
(五)市生態環境局應加強中、高考期間主城區噪聲污染的巡查和監督,對發現的噪聲污染環境問題及時報市大氣辦進行督辦。
(六)市房管中心應加強中、高考期間各棚戶區改造安置工程的監督管理,督促市主城區內所管轄的工程施工單位嚴格落實本通知要求,在禁噪期內停止午間、夜間產生噪音污染的施工,在考試期內停工。
市大氣辦將成立聯合巡查組,在7月1日至7月17日對本通知的落實情況進行督查,一旦發現違反本通知限制性規定的噪聲污染行為,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嚴肅處理。
來源 | 宿州生態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