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勤奮也不行?連鎖超市利多在西班牙巴塞隆納一名經理被開除,但不是他工作不佳,反而是因為每天都提早2小時到公司工作,雇主認為他在上班前就工作超過1.5小時,而且經常獨自待在辦公室,已經違反公司規定,決定開除。
據媒體報導,該名經理真P已經在利多工作12年,正常上班時間是上午7時,但他經常清晨5時就到班,然后進行整理貨架、檢查訂單等工作,為營業工作做準備,想不到換來被開除的下場。他憤而狀告公司,其律師表示,公司沒有規定員工不能提早上班,而且他是為了公司營運、而非自身利益。
不過其實真P被開除,其實原由恐不在他工作認不認真,而是因為利多的工作條約中有規定,員工在公司上班的每分鐘,公司都必須支付薪資,僱主應該是為了不想多付加班費,所以才要開除他。目前官司還沒有打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