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信內容:因結婚在家帶孩子未出去工作,之前交了5年社保段交10年可以補交嗎?
解答來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解答內容:尊敬的來信人:您好!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32號)規定,各地不得違反國家規定采取一次性繳費的方式將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等不符合條件人員納入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范圍,對自行擴大一次性補繳適用人群范圍的做法,各地要立即停止執行。對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不得以事后追補繳的方式增加繳費年限,對符合國家規定補繳養老保險費的,應按社會保險法規定繳納滯納金。
根據上述規定,您這樣的情況是不允許補繳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的。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