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競買保證金繳納的截止時間為2017年8月18日上午11:30。交納競買保證金須轉至合肥市國土資源局保證金專戶,保證金以實際到帳為準。
名稱:合肥市國土資源局保證金專戶
開戶行:中信銀行合肥分行營業部
帳號將在報名資格預審通過后從網上交易系統中自動產生。特別提示:系統會針對每宗地的每家競買人生成唯一的保證金帳號,競買人須詳細驗證并按時足額繳納競買保證金。
6、競買人須在競買保證金繳納后,應提交競買保證金不屬于銀行貸款、股東借款、轉貸和募集資金的承諾書及商業金融機構的資信證明。
七、其他
1、競買人須為公司法人。該公司法人或其所在母公司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房地產二級以上(含二級)開發資質或注冊資本金不低于5000萬元人民幣。
2、競買人在辦理競買登記手續時,須書面提交已認真查閱該地塊相關資料,對地塊現狀已充分了解,且愿意在競得土地后30日內現狀接收土地,簽訂《宗地移交確認書》,且不以對現狀有異議為由對成交結果及所簽署的相關文件提出抗辯的承諾。
3、競得人須按規劃設計條件和批準的規劃方案進行建設,項目建成后,商業用地內的房屋全部自持。
4、競得人須自土地成交之日起兩年后,保證商業用地內項目開始向巢湖市政府納稅,開始納稅后8年內,年納稅總額(巢湖市新增稅源)不得低于1000萬元人民幣(不包括房地產開發應繳納稅種)。否則,視為違約,不足部分由巢湖市政府會同稅務部門監督競得人以現金方式補齊。
5、競得人須在土地成交后10個工作日內與出讓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逾期未簽訂的,終止供地,競買保證金不予返還。
6、競得人須根據《關于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合政辦〔2016〕43號)文件要求,在簽訂出讓合同后30日內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成交價款。
7、競得人須根據《關于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合政辦〔2016〕43號)文件要求,項目內所建居住房屋辦理預售時,不得拒絕公積金貸款購房。
8、競得人須在土地出讓合同簽訂后4個月內開工建設,并在開工建設后1年內竣工(主體建筑結構封頂)。若未按期開工或竣工,根據土地出讓合同約定,按合政〔2014〕31號文件要求,追究違約責任。
9、項目建設單位須在《建設項目規劃方案公示牌》中載明開工、竣工(主體建筑結構封頂)時間。
10、競得人須按《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我市房地產項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合政辦〔2014〕12號)第一款規定按時向國土部門書面報告開竣工相關事項。否則,自本地塊成交之日起,1年內不得參與合肥市范圍內其他地塊的競買。
11、競得人須無償實施并管護地塊所在城市道路路段綠線內的綠化(綠化及鋪裝方案報規劃部門審批備案)。
12、競得人應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后3個工作日內,按《合肥市新建住宅小區供配電設施建設管理實施意見》要求,持批準的規劃設計條件和規劃用地紅線圖,向供電部門申請編制供電電源方案。
13、競得人須按照《關于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的實施意見》(合政辦〔2016〕37號)和規劃方案要求配建規定數量的新能源汽車充電樁。按照合規〔2012〕104號文件要求,滿足建筑設計方案節能審查要求。
14、巢湖市土地儲備中心在出讓合同簽訂后30日內,向競得人辦理土地現狀移交手續。
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場地址:合肥市濱湖新區南京路2588號(徽州大道與南京路交口西北角)。
巢湖市國土資源局地址:(巢湖市東風路436號三樓利用科)
詳情請登錄合肥市土地市場網、巢湖市國土資源局網站。
地塊咨詢電話:王偉平0551-82335929
報名受理出讓文件領取電話:寧可0551-82335929
巢湖市國土資源局
201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