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Oracle)在對谷歌(Google)版權索賠官司中向陪審員表示,谷歌從啟用逾30億搭載Android系統的智慧型手機獲取420億美元營收和210億美元利潤。
彭博報導,甲骨文的代表律師畢克斯(Peter A.Bicks)今天在庭審開場陳述時指出,每次啟用都得使用甲骨文未授權的Java程式語言。
這家由艾里森(Larry Ellison)擔任執行長的資料庫制造商向谷歌索賠93億美元。
畢克斯在舊金山聯邦法院向陪審團表示,谷歌“走捷徑,占了甲骨文便宜“。“谷歌行為違反一項非常基本的規則--你不應未獲準許就拿取別人的資產,并當成自己的利益。這就是此案重點。谷歌拿取甲骨文資產,及甲骨文的機會。這就是我在此想要說明的。“
此案除了可能成為美國史上陪審團最大宗裁決外,如甲骨文贏得官司,還可能改變軟體如何獲得保護和授權方式。
這次聯邦法院陪審團由8位女性和2位男性組成,將衡量谷歌2006年是否在未獲同意下開發Android作業系統、侵犯甲骨文Java程式語言版權。Android作業系統目前用于全球80%行動裝置。
法院證人包括Alphabet Inc.董事長施密特(EricSchmidt)。此外、陪審團可能也將聽取甲骨文創辦人艾里森的錄制證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