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您好,我在國防部網上查到相關資料,上面有個問題是哪些退役士兵可由政府安排工作?里面回答是2011年11月1日前入伍的,服役滿10年,11年全程退役的士官,我是2009年12月入伍的大學生士官,2019年上士干滿,正好10年,包括民政部網上也有相關文件,還有常州市人民政府文件常規政[2014]14號文件里也提出,退役士兵安置條例施行前入伍,施行后退出現役的士兵,本人自愿的,可以按照入伍時國家有關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執行,我想問,我軍齡10年,咱們區政府能否接收,并安排工作,上面兩問題能回復仔細一點嗎?因為我這種情況特殊,麻煩回復具體一點
解答內容::我區每年接收安置的轉業士官都是通過上級下達轉業安置計劃到我區,然后由我區根據安置政策安排工作的。轉業是本人提出申請,經所在部隊審核并上報上級機關批準后交由地方政府確定安置地進行安置,你是否可以轉業,請咨詢你所在部隊人力資源部門。
常州市武進區民政局
2018年10月9日
回復單位:武進區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