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新的工作單位在為我購買社保醫保時,由于事先沒有與我確認好銜接時段,導致我10月份醫保漏繳。現在實際情況是除10月份醫保漏繳外,其余月份醫保社保均已買完。 現在因為有單位購買,自己個人交不上漏繳的10月份醫保,這樣肯定會影響到以后醫保連續繳費年限的計算。擔心自己以后的權益受到影響,請問我該如何操作才保證自己的醫保繳費記錄是連續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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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單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