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常州本地人士,武進醫保,需要臨時將醫保轉到南京用,能否實現?需如何辦理?
解答內容::您好:感謝您通過常州市12333綜合咨詢服務網發來郵件,現就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武進參保人員因病情需要轉院就醫的,需由常州市三級醫院及武進人民醫院、武進中醫醫院、經治科主任提出轉院申請,分管院長同意后,憑就診病歷、《武進區職工醫療保險轉院審批表》到武進區社保中心經辦大廳經辦窗口審核確認后方可轉院。患傳染病、精神病的參保人員分別到常州市第三人民醫院、由中國人民解放軍第102醫院或常州市德安醫院、武進第三人民醫院辦理轉院手續。
轉院以后的費用直接到經辦大廳全能經辦窗口結算,報銷時按三級醫院的起付線執行。個人自付比例在原個人住院的自付比例上再增加10%。
對未經本市、區相關機構確認直接發生的市外轉診醫療費用(限住院、門診大病醫療費用),醫保基金按照區內就醫支付標準的50%給予補助。
歡迎您繼續關注常州市12333綜合咨詢服務網,并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的建議和意見。
回復單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