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兩周歲半,由于咳嗽引發肺炎住兒童醫院,費用將近2000元,幼兒有社保保障卡,這個有另外在報銷的嗎,屬于天寧區,另外住院報銷需要去哪里報銷?是天寧區還是錦繡路?需要哪些資料?
解答內容::您好:感謝您通過常州市12333綜合咨詢服務網發來郵件,現就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根據您反映的情況, 一個結算年度內,參保人員持《省保卡》住院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超過起付標準后,醫保統籌基金按比例予以支付。
一級、二級醫療機構以及武進人民醫院、武進中醫醫院,“老年居民”、“非從業居民”起付標準為300元/次;起付標準以上至最高限額的醫療費用,醫保統籌基金報銷85%;“未成年居民”和“高校大學生”起付標準為200元/次;醫保統籌基金報銷95%。
三級醫療機構,老年居民”、“非從業居民”起付標準為800元/次;(其中,新增四院新北院區、二院陽湖院區,老年居民”、“非從業居民”起付標準為500元/次)醫保統籌基金報銷75%;“未成年居民”和“高校大學生”起付標準為400元/次;醫保統籌基金報銷85%。起付標準以下費用由個人承擔。
綜上所述,居民醫保門診待遇直接刷孩子的《省保卡》按以上報銷標準結算,不需要事后再至社保中心報銷。如您還有其它問題,歡迎您在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正常工作時間內撥打常州勞動保障咨詢電話12333進行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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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單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