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請問,我主動從公司辭職,但還未找到工作,①能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②領取失業保險金有哪些限制條件?③申請的話需要準備些哪些材料?④如果現在不去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這個錢會不會放在以后的退休金里面?謝謝回答。
解答內容::您好:感謝您通過常州市12333綜合咨詢服務網發來郵件,現就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根據您反映的情況,答復如下:
1、您是個人主動辭職,并不符合領取失業金條件;
2、《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3、市區參保人員辦理失業保險待遇核定手續需帶資料:
1、《常州市失業保險待遇核定表》3份:
2、戶口簿(可復印件包括首頁)
3、身份證(可復印件)
4、《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
5、單位與職工簽定的勞動合同書
6、就業證(二次以上就業者)
7、如果是單位調動,需帶調動前單位資料;2次就業者,需帶前次單位的退工檔案,已便審核發放失業救濟金。
8、《錄用登記備案花名冊》或《參加養老保險花名冊(表二)》(或《常州市參加社會保險人員增減變動申報表》)復印件2選1。
4、失業金不可能放在退休工資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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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單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