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內容:
您好,根據深圳市交通運輸局2019年6月2日發布的《深圳市交通運輸局關于調整我市小汽車調控增量指標配置額度的通告》,通告事宜中提到“2019年至2020年每年增加投放普通小汽車增量指標4萬個(個人指標占88%,企業指標占12%)……2020年增加的4萬個指標按月平均分配到全年12個月”。但目前已舉辦的2020年第2期(含第1期)的小汽車增量指標配置仍是建立在原有的每年8萬個指標的基礎上,并沒有按照原通告將新增指標按月均分到全年,那么請問這新增的4萬個指標會什么時候,以何種形式(是均分,還是集中在個別幾個月)進行配置呢?期待解答,謝謝。
回復內容:
?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問題已收悉,我局已調查核實,具體結果如下:2020年增加配置的4萬個普通小汽車增量指標投放方案將進行調整,調整方案另行公布。請關注“深圳交通”公眾號及深圳市小汽車增量調控管理信息系統網站,如有消息會及時發布。感謝您對我市交通事業的關注與支持。
回復單位:
深圳市交通運輸局 2020.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