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內容:
由于工作關系,錯過2018年會計繼續教育學習,請問能否補登,并告知如何補登?如果無法補登是否會取消會計從業資格,能否參加今年中級會計考試?
回復內容:
您好,新《會計法》規定,會計從業資格證已取消,會計從業資格證不再作為從事會計工作的證明文件,但仍可作為能力水平的證明。根據財政部、人社部《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具有會計專業技術(含初級、中級、高級、正高級)資格的人員應當自取得會計專業技術(含初級、中級、高級、正高級)資格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含初級、中級、高級、正高級)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應當自從事會計工作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每年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不少于90學分。市民可在工作地參加繼續教育,在深圳工作的可按照《2019年度深圳市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習指引》完成繼續教育。2019年度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原則上應在2020年4月30日前完成繼續教育學習和學分登記。根據《關于會計專業技術人員2018年繼續教育登記的溫馨提示》,請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或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按學習要求自行完成2018年規定的90學時學習,并于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學時登記。現已過截止時間,無法補登記,請保留好2018年度繼續教育學習證明,以后可作為完成2018年繼續教育的憑證。報考中級資格考試無需提供會計從業資格證和繼續教育證明,報名按屬地原則進行,符合報名條件的報考人員在其工作單位所屬地報名參加考試。具體要求詳見當年度的報名通知。
回復單位:
深圳市財政局 2020.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