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內容:
您好,我司申報了“2020年數字經濟產業扶持計劃--互聯網”項目,初審通過后審計到公司現場審計并在所有發票上加蓋了審計章,但公示我司并未通過該項目,請問我司相關發票還能申報項目使用嗎?需要提交什么材料證明我司該費用并未取得政府的補貼?
回復內容:
咨詢單位可以來函《關于申請取消2020年數字經濟產業扶持計劃投入發票蓋的章的報告》,列明項目所蓋發票的編號,我局核實后,進行回函。該單位可以以我局回函內容證明相關蓋章發票未獲得相應資助。
回復單位:
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0.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