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內容:
領導您好,我司想咨詢下:1.《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27號)第四條2.《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軟件和集成電路產業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49號) 這兩個文件當中提到的國家規劃布局內重點企業認定是否已經取消,如未取消應當在哪里進行認定。
回復內容:
重點軟件企業自2015年取消之后就不再要求企業做該項認定。如果企業想要享受重點軟件企業的所得稅優惠,建議先對照財稅[2016]49號文自我評估,如滿足條件,在匯算清繳之前向市稅務局提交企業所得稅優惠核查備案資料,市稅務局會將重點軟件企業的備案核查資料統一委托給市發改委核查,如核查通過則可享受重點軟件企業所得稅優惠。 新設立的軟件和集成電路設計企業所得稅優惠備案核查工作才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開展。
回復單位:
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0.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