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內容:
你好!請問一家深圳公司可以申請幾個新能源小汽車指標?
回復內容: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問題已收悉,我局已調查核實,具體結果如下:根據《深圳市小汽車增量調控管理實施細則》第十二條 申請增量指標應當按照以下程序進行:(一)提出申請,獲得申請編碼; (二)資格審核通過后,確認申請編碼為有效編碼;(三)申請普通小汽車增量指標的,憑有效編碼參加指標搖號或者競價;申請混合動力小汽車增量指標、純電動小汽車增量指標的,憑有效編碼直接配置。 個人只能獲得1個申請編碼。單位的申請編碼數量,按照本實施細則第十四條的規定確定。1個有效的申請編碼每次配置只能對應一種指標類型和一種指標配置方式。 根據《深圳市小汽車增量調控管理實施細則》第十四條 單位在一個配置周期內申請小汽車增量指標可以獲得的申請編碼數量,按照下列規則之一確定:(一)上一年度(注冊時間未滿一年的自注冊之日起至申請前一個月)向本市稅務部門實際繳納稅款總額達到5萬元的,可以獲得1個申請編碼。以5萬元為基數,稅款總額每增加100萬元的,可以增加1個申請編碼。申請編碼數量累計達到8個后,稅款總額每增加200萬元的,可以增加1個申請編碼。累計達到12個后,稅款總額每增加1000萬元的,可以增加1個申請編碼。納稅額已在上一年度計入稅款總額用于獲取申請編碼的,不得在本年度計入稅款總額。感謝您對我市交通事業的關注與支持!
回復單位:
深圳市交通運輸局 2020.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