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內容:
按照新的物業管理條例,業委會籌備組業主代表3-5名。請問住建局分管領導,如果報名的人數大于街道辦確定人數,比如有10名業主代表報名且符合資格,但是街道辦確定籌備組業主代表為3名,請問怎么從這10名業主代表中選3名業主代表呢?謝謝!
回復內容:
你好,您反映的問題收悉,關于業委會籌備組業主代表確定方式的咨詢件收悉。《深圳經濟特區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條第三款規定,籌備組中的業主代表由街道辦事處在民主推薦的基礎上從遵紀守法、熱心公益的業主中確定并公示,業主代表資格應當符合本條例有關業主委員會委員候選人資格的規定。籌備組中的業主代表由街道辦事處審查確定,若符合規定的業主代表人選超過預定人數的,街道辦事處可采取抽簽或者其他方式確定。也就是說,街道辦可以自行決定以何種方式確定。此復。
回復單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 2020.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