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內容:
請問混動指標可否改為純電?如果不能可否同步申請新的純電指標然后作廢混動指標?
回復內容: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問題已收悉,我局已調查核實,具體結果如下:混動小汽車指標不能改為純電動小汽車指標,指標性質是不可以更改的。但混動小汽車指標可以上純電動的車。??若您需要申請純電動小汽車指標,必須等混動小汽車指標過期后才能提交純電動小汽車指標申請。根據《深圳市小汽車增量調控管理實施細則》第六十六條:指標有效期為六個月。指標獲得者應當在指標有效期內使用指標。逾期未使用的,視為放棄指標。感謝您對我市交通事業的關注與支持!
回復單位:
深圳市交通運輸局 2020.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