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內容:
我于今年上半年獲得深圳純電動小汽車指標,有效期至2020.09.09,請問如果該指標逾期未使用,對后期重新申請純電動小汽車指標及油車指標有什么影響嗎?是否會因為本次指標逾期未使用而導致限制再次申請?如有限制,多久能解除限制?
回復內容: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問題已收悉,我局已調查核實,具體結果如下:指標有效期6個月,逾期未使用視為放棄,混動小汽車指標和純電動小汽車指標不使用不會造成任何影響,過期后可過5個工作日再次重新申請。??根據《深圳市小汽車增量調控管理實施細則》第六十六條:指標有效期為六個月。指標獲得者應當在指標有效期內使用指標。逾期未使用的,視為放棄指標。感謝您對我市交通事業的關注與支持!
回復單位:
深圳市交通運輸局 2020.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