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內容:
請問為何無法給子女購買社保支付的醫療險了?參加少兒醫保的不行嗎?輸入資料顯示未查詢到參保人信息。
回復內容:
您好,工作人員致電咨詢人,解釋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補充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已截止,現已無法繳費參保。咨詢人表示其并非咨詢重疾險,而是咨詢專屬醫療險是否可以用個賬購買和購買的額度。在線依據《深圳市醫療保障局 深圳市財政局 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監管局關于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購買專屬醫療險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一、二條解釋: 問題一: 符合醫保個人賬戶購買條件的話,可以使用醫保個人賬戶給本人以外的人購買,投保人跟被保險人可以不為同一人,但被保險人必須為本市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且為投保人的配偶或直系親屬。 問題二: 使用醫保個人賬戶購買專屬醫療險,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一是個人賬戶積累額超過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5%(目前為6387.85元)的,可將個人賬戶積累額的30%用于購買專屬醫療險產品,購買后,個人賬戶剩余額不得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5%;二是一個醫保年度內,同一個人賬戶累計用于購買專屬醫療險產品的金額不超過12000元。 咨詢人表示知曉。感謝您對我局工作的關注與支持!
回復單位:
深圳市醫療保障局 2020.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