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內容:
本人情況:深戶,購買五險超過兩年 1.生育津貼要產后多久時間內申請? 2.生育津貼的發放能否通過個人賬戶發放? 3.孕婦的配偶是否可以去申請陪產假津貼,需要滿足什么條件?
回復內容:
您好,根據《廣東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第三十條第一款規定:“職工累計參加生育保險滿1年并且用人單位已向其墊付生育津貼的,用人單位可在職工生育或者施行計劃生育手術的次月起1年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撥付生育津貼。”《廣東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第三十二條第一款規定:“職工按照規定享受產假或者計劃生育手術休假期間,用人單位因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等客觀原因或者無正當理由未墊付生育津貼的,職工本人可以在產假或者計劃生育手術休假結束后1年內,直接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撥付生育津貼。”第二款規定:“按照前款規定申請撥付生育津貼的,應當相應提供本規定第三十條第二款或者第三款規定中除用人單位墊付生育津貼的憑證以外的材料,以及相關勞動合同、勞務派遣協議或者用人單位的招錄證明、用人單位未墊付生育津貼的證明材料。”《廣東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第十六條第二款規定:“不符合前款規定的假期期間,包括職工依照計劃生育法律、法規規定享受獎勵增加的產假或者看護假期間,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發放工資,職工不享受生育津貼。”感謝您對我局工作的關注與支持!
回復單位:
深圳市醫療保障局 2020.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