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內容:
尊敬的公積金領導: 您好。感謝百忙中抽空閱讀此信件。 在申請公積金貸款過程中,貴司辦事人員向銀行客戶經理告知,因不動產證上用途一欄內容為“醫療衛生,社會福利用地/公寓”,沒有“住宅類”字眼,因此按照規定不予通過。 后續我在與不動產中心溝通時獲悉,按照不動產管理口徑,“公寓”即屬于“住宅類”商品房,“商務公寓”才屬于“非住宅類”。 煩請告知,若我重新申請公積金貸款,要如何才能獲批?(不動產中心告知其沒有可以開具的證明文書) 另,同小區業主前兩年申請公積金貸款時提供了繳稅單即予以通過審批,現被告知此法不通。 回復為盼
回復內容:
您好,由于我們看不到您的具體材料,無法判斷,能否貸款以柜臺審核為準。如有疑問請撥打0755-12329轉0人工咨詢。
回復單位:
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0.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