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內容:
我是一名摩旅愛好者,閑暇時間經常騎行在祖國的秀麗山河里。我們證照齊全,護具齊全,遵章守法的騎行在各地。為了能真的騎上自己心愛的摩托,為了不闖禁,摩托車放惠州,買拖車用車拖,我們想盡一切盡可能的辦法。這部分人被稱為:摩友,在深圳擁有相當體量的愛好者。在幾個月前,接到了貴局下達的禁摩調查書,我們心花怒放的填寫了調查表,心里想著改革開放前沿的城市管理還是相對更有前瞻性,以為最起碼會減少或者有條件的局部開放。就早幾天一直到2021年的禁摩通告又出來了,我們徹底心涼了,原來熱情如火的深圳的冬天如此漫長難熬。作為禁摩,我有幾點想咨詢貴局: 1:法律上講,國家法律并沒有將摩托車列入為禁行工具。國家交通法內容里面有3條,合法的摩托車達到準入條件是甚至可以上高速的。那么為什么到了地方政府,他卻成了禁行交通工具?在憲法里有一條,當地方法律和地方法規產生沖突的時候,以國家法律為準! 2:深圳作為一線城市,改革開放的前沿,貴局可以看看我們隔壁的香港澳門,他們禁止了嗎?他們的人口密度應該超過我們了吧? 3:以前飛車搶奪,亂行等確實對治安,交通產生了極大的影響。但目前天眼密布,罰款連同扣分制度,目前用這個理由就有點搪塞了。 4:禁摩是否具備法律依據?證件齊全,闖禁罰款2000元的標準是如何制定的?法制科的領導是否有考慮? 5:禁摩城市,鐵騎,派出所確騎摩托車,貴局會不會覺得這未免有點牽強?雖然美曰:快速反應。難道我們上班一族,生意等就不需要快速反應,深圳是個日新月異的城市,時間對我們太重要了。 6:從時間,同行效率,停車等考慮,摩托車與汽車恐怕不是相差一點2點吧?貴局的鐵騎知道,在路上,目前很少有路不堵塞吧,我從寶安到沙井,自駕每天來回至少2小時,18公里,單邊通行時間1.5小時是非常正常的,大部分的車里面往往就一個駕駛員。作為摩托車愛好者,同時也是一名駕駛員,提供如下幾點建議: 1:是否可以試點,有條件的開放,學習香港澳門等地的管理方法 2:紅綠燈系統可以抓拍摩托車,摩托車實行有序管理 3:摩托車,電動車進行實名登記,有號牌,有保險,超過一定功率的電動車視同摩托車,與個人征信系統掛鉤。 一個城市,一個一線城市,一塊改革開放的試驗田,我覺得更應該有不一樣的思維和敢走先路的勇氣! 不懶政,不武斷,合法的管理服務廣大市民!
回復內容:
周先生,你好!我市9月14日起向全市征求意見十日,收到三種聲音:1、全面禁止方向一:全面取消禁摩令管理措施。要全面放開摩托車,讓摩托車在全市道路通行。該62條意見主要來自涉摩愛好者、市民群眾,占所有反饋意見18%;對于全面取消禁摩令管理措施的建議,在深圳市涉摩兩搶案件已基本杜絕的前提下,在機動車保有量、密度及道路通行條件允許并支持的情況下,可以適當放開,但暫時無法做到全面放開。2、延續禁止方向二:延續禁摩令管理措施。繼續禁止摩托車通行,與其他城市接駁的國、省道除外。該90條意見主要來自涉摩民生行業、相關管理部門和部分人大代表及政協委員,占所有反饋意見的26%;3、強化管理方向三:強化摩托車管理措施。參照北京、上海、香港等城市,在對指標競拍、車輛上牌、人員考試嚴格把關,在嚴格準入的同時,對于違法駕駛行為給與嚴厲處罰,讓難得取得合法駕駛資格的群體,不愿去違法違規。該193條意見主要來自人大代表及政協委員、市民群眾及部分管理部門,占所有反饋意見的56%。對于強化摩托車管理措施的建議,參考北京、上海、香港等城市的管理模式,研究摩托車指標競拍、車輛上牌、人員考試、車輛準入、通行管理、停車管理、違法處罰等管理措施,結合深圳市道路通行實際情況,做好調研論證、擬定管理政策,按規定性文件要求征求相關群體意見后,報市政府審定通過后,修改相關政府規章及管理通告。下一步,我市將參考意見3,進行調研論證,探索貼合我市現狀的管理辦法。感謝你對我們工作的理解與支持!
回復單位: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18.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