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我父母在金壇交的城鄉居民醫保費,現在都跟我們在無錫帶小孩,想咨詢下,老人的這種城鄉居民醫保可不可以轉到無錫,如何轉到無錫結算?
解答內容::您好:感謝您通過常州市12333綜合咨詢服務網發來郵件,現就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根據您反映的情況,居民醫療保險是繳費一年享受一年,不繳不享受待遇。不存在社保關系轉移問題。如在金壇參保期間,老人在異地發生的費用,有以下幾種情況:
1.市外轉院轉診
辦理市外轉院轉診手續應先向我市具有市外轉院權限的三級醫療機構申請,經審批同意后再到市社保中心醫療零報窗口備案。
參保人員至辦理市外轉院轉診手續的醫院進行報銷,攜帶材料以醫院規定為準,醫保基金支付比例在規定的市內就醫支付標準的基礎上降低10個百分點。
2、異地就醫
長期在外地居住(6個月以上)的參保人員可以申請辦理異地就醫。異地就醫自辦理之日起生效,期限不少于6個月,即6個月內不能取消異地就醫或變更醫院。未辦異地就醫審批手續,在異地發生的醫療費用(急診、住院、門診大病除外)不予報銷補助。參保人員一旦辦理異地就醫手續后,其《常州市居民醫療保險證》或《江蘇省社會保障卡》在本市醫保定點單位的使用功能予以自動封鎖(常州大市范圍內除外)。
由參保人員本人提出申請,至市社保中心醫療零報窗口辦理異地就醫手續。須提供以下資料:(1)身份證;(2)居住地派出所證明或《居住證》;(3)《常州市居民醫療保險證》或《江蘇省社會保障卡》;(4)代辦需同時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并填寫《常州市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審批表》(一式兩份),選擇實際居住地3家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就診。
3、未辦理異地就醫、市外轉院轉診手續在外地發生的醫療費
A、未辦手續在異地患急病的參保人員,在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憑門診病歷、出院記錄、發票原件、清單、《常州市居民醫療保險證》或《江蘇省社會保障卡》、本人和代辦人身份證、本人銀聯借記卡至市社保中心醫療費用報銷窗口審核,符合急診規定的按我市市本級醫保政策規定報銷。
B、未辦手續直接在外地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限住院和門診大病),可攜帶《常州市居民醫療保險證》或《江蘇省社會保障卡》、本人和代辦人身份證、發票原件、清單、門診病歷、出院記錄、本人銀聯借記卡至市社保中心申請補助,醫保基金按照規定的市內就醫支付標準的50%給予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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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單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