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2019年4月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對方全責,對方拒不支付醫藥費,我出院后向新北區人民法院起訴對方,現在判決書下來,對方承擔將承擔我醫療費,交通費,誤工費等各項費用,但是對方沒錢來承擔,法院知曉我有工傷保險,讓我走工傷保險賠付醫藥費,我需要法院提供哪些資料,特發起咨詢。請相關領導幫忙解答下!謝謝
解答內容::您好:感謝您通過常州市12333綜合咨詢服務網發來郵件,現就您的問題答復如下:根據您反映的情況,建議咨詢常州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電話:0519-86615103。歡迎您繼續關注常州市12333綜合咨詢服務網,并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的建議和意見。
回復單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