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大部分企業已逐漸復工,在辦理參保登記時,一些企業覺得自己給員工買了“意外傷害險”,是否就可以不參加工傷保險了?
來源:張家港市人民政府
答:這種想法是不對的,工傷保險是法定強制的社會保險,必須由用人單位為每位員工參保。用人單位即使參加了意外保險,仍需要參加工傷保險。
工傷保險與意外保險存在以下區別:
一、目的不同
工傷保險以工傷職工的權益為根本宗旨,以社會效益最大化為原則,不具有營利目的;意外傷害險可以彌補保險責任范圍內的傷者經濟損失,但以營利為目的。
二、性質不同
工傷保險是法定強制的社會保險,是職工享有的一項基本權利,如果企業不依法參保,將承擔法律責任;意外傷害險是一種商業行為,由企業自愿選擇投保,按保險合同約定繳費與理賠。
三、保障水平不同
只要符合工傷保險法規規定范圍的工傷保險待遇費用均可獲得補償,工傷保險沒有設置補償限額;意外傷害險屬于限額責任保險,超過限額部分不予賠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