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2020年畢業,入職公辦學校且與人合租,請問是否具備申請資格?
解答內容::馬鵬程您好,您反映的情況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根據《市政府關于完善住房保障政策的實施意見》(常政發〔2018〕134號),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新就業大學生可以享受政府的租房補貼:①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學人員)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②具有本市市區戶籍(含集體戶),或持有常州市市區居住地公安機關簽發的有效期內的《江蘇省居住證》;③在我市就業,簽訂1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或在常州自主創業,且繳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的應屆畢業生;④本人及其父母、配偶在本市無自有住房且5年內無房產轉讓行為。經審核符合條件的新就業大學生在市區自主租賃房屋,政府分別給予博士每人每月800元、碩士每人每月600元、學士每人每月500元補貼,補貼期限累計不超過24個月。新就業大學生租房補貼資金由各區政府承擔。 符合條件的新就業大學生可以向單位注冊所在地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咨詢,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咨詢電話為: 武進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86528728 新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88516930 天寧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86696681 鐘樓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88890219。感謝您對住建事業的關心與支持!
回復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