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村里有一名孤兒,請問政府對孤兒有什么保障措施?
來源:江蘇省民政廳
2011年,江蘇省政府辦公廳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我省孤兒保障工作的意見》(蘇政辦發〔2011〕16號),著力保障孤兒的基本生活。各地從2011年7月1日開始,在2010年我省社會散居孤兒每人每月600元、福利機構集中養育孤兒每人每月1000元最低養育標準的基礎上,按照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民人均純收入增長幅度,提高孤兒養育標準。截至2017年底,我省集中和分散孤兒養育平均標準分別達到每人每月1978元和每人每月12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