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揚州,如何補辦出生證明?
來源:揚州市政府辦公室
《出生醫學證明》因遺失、被盜等丟失要求補發的,需提供下列材料:
1、江蘇省補發《出生醫學證明》的申請表(蓋全兩個章);
2、所在分娩機構出具的出生醫學記錄(出院記錄)和《出生醫學證明》首次簽發登記表,須經辦人及院領導簽字并加蓋醫院公章;
3、原《出生醫學證明》存根復印件(加蓋原簽發單位公章);
4、父母雙方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5、刊登有原《出生醫學證明》遺失或被盜等相關聲明作廢的報紙等。
經市衛生行政部門審批后,父母雙方共同到市婦幼保健院辦理《出生醫學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