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購方面有哪些便利化措施?
來源:省科技廳
科研院所、高等學校等事業單位使用省級科研項目經費購買通用貨物與服務,可不受自行采購限額標準限制,采購結束后報省財政部門備案。
購買科研急需的設備和耗材,采用特事特辦、隨到隨辦的采購機制,可不進行招投標程序,縮短采購周期。
購買獨家代理或生產的儀器設備,按程序確定采取單一來源采購等方式增強采購靈活性和便利性。
購買首購首用重大創新產品與服務,可按實際需要組織采購,采購結束后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
省財政將會同有關方面,進一步完善首臺套重大裝備保險試點財政支持政策,對符合條件的首臺套重大裝備投保給予適當的保費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