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合肥高新區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根據直屬國有企業發展需要,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1名工作人員,具體要求如下:
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招聘崗位及條件
具體崗位及條件詳見附件《合肥高新區管委會直屬國有企業招聘崗位表》。
招聘對象還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齡要求為:本科生30周歲以下(1990年10月19日-2002年10月19日出生),研究生35周歲以下(1985年10月19日-2002年10月19日出生);
7、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現役軍人;
3、經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招聘程序
招聘方式實行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招聘程序為:網上報名、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具體程序如下:
(一)網上報名
1、報考人員登陸合肥高新人才網(www.hfgxrc.com)的“考試招聘”版塊報名(請使用ie9以上瀏覽器)。統一報名時間為2020年10月28日09:00至11月3日16:00,逾期不再報名(注冊成功后報考人員登陸,請在“主辦單位”欄選擇“合肥高新區人才中心委托招聘”,在“考試時間”欄選擇“2020-11-21”)。報考人員所填信息必須真實無誤,符合崗位要求。凡因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錄聘資格。
2、考生必須于個人報名后24小時至11月3日16:00前登錄高新區人才網考試系統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于11月4日9:00-11月6日16:00前通過合肥高新人才網考試系統按規定繳納考試費用,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3、招聘崗位繳費人數與招聘計劃數的比例達到5:1方可開考,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或取消該招聘崗位。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崗位的報考者,可在繳費結束后改報其他崗位,改報時間為2020年11月10日9:00-16:00,不參加改報的人員可在招考結束后申請退費。
4、完成網上繳費后,可于11月18日9:00-11月20日24:00登陸合肥高新人才網考試系統自行下載并打印綜合測評準考證。
(二)筆試
1、筆試采用閉卷形式進行,考試科目為:
(1)《綜合知識》:內容包括行政能力測試、申論等,總分100分,成績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
(2)《專業知識》:部分崗位需加試專業知識,內容包括與應聘崗位有關的專業知識等。
《綜合知識》與《專業知識》測試成績以3:7合成筆試成績。考試科目不指定參考用書。
筆試總成績設定最低分數線60分,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2、考試時間:
2020年11月21日(周六)上午
8:00-10:00 《綜合知識》
10:30-12:00 《專業知識》
筆試地點等相關事宜以準考證公布為準。
(三)資格復審
依據筆試成績(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員名單,如入圍人員比例不足1:3的,則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成績相同的,按專業知識成績高低決定取舍,若仍相同的,同分人員均進入面試環節。
入圍面試人員在面試前應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以下證件、材料: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身份證、縣級以上公安機關開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以及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如社保繳費清單、勞動合同、單位證明等)的原件及復印件、準考證、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原件等材料。
凡出現以下任一情況的,即為資格復審不合格,取消面試資格: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規定證件材料的;不能在規定時間接受資格復審的。所空名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一次。(若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按照專業知識成績高低決定取舍,若再次出現并列的,則一同進入下一環節)。經遞補后,資格復審合格人員與招聘崗位計劃數的比例不夠3:1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或取消該招聘崗位。
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人員,繳納面試費用并領取面試通知書。
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以網站公告為準。
(四)面試
面試時間及相關事宜以面試通知書為準。
面試當天實際參加面試人員數少于或等于崗位招聘計劃數的,考生面試成績應達到當天參加面試所有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五)成績合成
報考人員考試最終成績按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4:6比例合成確定,最終成績在合肥高新人才網公布。上述成績均按百分制計算,計算時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第三位四舍五入。
(六)體檢和考察
根據招聘計劃數和報考人員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的人員(若出現總成績并列的,以面試成績高低決定取舍;若再次出現并列的,則一同進入下一環節)。
1、體檢工作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等規定組織實施。其中,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應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的規定。體檢在三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者,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決定是否復檢,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2、初選人員的政審由高新區人力資源中心統一組織實施。
3、如擬聘用對象自動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可在同崗位考生中按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一次。(若出現總成績并列的,以面試成績高低決定取舍;若再次出現并列的,則一同進入下一環節)。
(七)公示和聘用
體檢、政審均合格的人員,在合肥高新人才網上公示7天。對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影響錄用的,報經有關部門批準,取消聘用資格,所空名額不再遞補。對公示無異議的人員,根據國家、省市及管委會的有關規定,實行勞動合同管理,與擬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職責和義務及其管理考核、待遇保障、續聘解聘等方面的條款。試用期不合格者,解除聘用關系。對于違反工作紀律或重大失責、造成嚴重影響的要及時解聘。合同期滿,經所在單位考核合格,雙方協商同意,可繼續聘任。
福利待遇
享受所聘單位同崗位人員工資福利、社會統籌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試用(見習)期工資福利參照所聘單位相關規定執行。
監督檢查
此次招聘工作接受合肥高新區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
其他
(一)綜合測評費用40元/人,面試費用70元/人。
(二)咨詢電話:
合肥高新區人力資源開發管理中心:65396569
合肥高新建設投資集團公司:65370633
合肥高新城創建設投資有限公司(重點工程管理中心):65393969
合肥高新股份有限公司:65326528
合肥高創股份有限公司:65318165
合肥高新融資擔保有限公司:65318782
合肥高新公共事務管理有限公司:65711392
監督電話:65324309 65359626
考試系統技術支持電話:65396720
附件下載:http://gxq.hefei.gov.cn/tzgg/179630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