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現役軍人子女入讀幼兒園有何優待政策?
來源:泰州市政府辦公室
根據《泰州市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實施辦法》(泰政聯〔2013〕3號),軍人子女接受學前教育,按照下列政策給予優待:
1、沒有條件入部隊幼兒園的軍人子女,可憑軍人所在團以上單位政治機關出具的證明,經擬入幼兒園主管單位審核批準,就近就便優先入地方公辦幼兒園或普惠性民辦幼兒園;
2、駐國家確定的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駐海島部隊,以及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的軍人的子女,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被軍以上單位表彰、在執行抗洪搶險等急難險重任務中受到省以上表彰的軍人的子女,可以在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戶籍所在地,就近就便入地方公辦幼兒園或普惠性民辦幼兒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