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撕唵蝸碚f就是社保機構檢查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的情況。其具有促進社會保險基金的征繳、防止社?;鸬牧魇?、促進參保企業公平競爭、提高社保管理質量等作用。其最終目的就是要維護參保人員的合法權益,這樣才能保證社會保險待遇按照國家法律和政策規章順利的執行下去,對于維護社會保險事業穩定和發展有很好的作用。
辦理程序:
1、書面稽核:對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申報的社會保險繳費人數、繳費基數及欠繳社會保險費等情況進行稽核。符合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稽核有關規定的,當天予以審核,結束后書面告知用人單位;不符合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稽核有關規定的,責令被稽核單位在規定時間內予以改正并重新申報稽核;拒不改正的,依據有關法律規定予以處理和處罰。
2、實地稽核:對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申報的社會保險繳費人數、繳費基數及社會保險繳費人數和繳費基數公示情況、社會保險繳費基數職工簽名情況、欠繳社會保險費情況等進行稽核。符合規定的,5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其稽核結果;不符合規定,存在違反法規行為的,10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用人單位。被稽核對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予以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據有關法律規定予以處理和處罰。
所需材料:
1、繳費單位用人情況資料;
2、繳費單位職工工資收入情況資料;
3、年度財務決算報表;
4、年度勞動情況年報表;
5、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匯總表;
6、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清單;
7、其他與社會保險繳費申報有關的資料。
法律依據:
1.《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
2.《社會保險稽核辦法》;
3.《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
4.《合肥市城鎮職工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規定》;
5.《合肥市統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暫行辦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