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信人:汪**我的問題是:您好, 由于今年桐城市事業單位考試提前到安徽省公務員考試之前,且間隔時間較短,請問通過事業單位招聘,錄用后是否還能被公務員考試錄用?是否會受到事業單位三年服務期的限制?
回復單位:桐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尊敬的來信人:您好!桐城市事業單位新聘人員從2019年開始實行服務期制度。全市事業單位新聘人員首次簽訂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在聘用合同內約定三年服務期。在三年服務期內,新聘人員不予報考或調出本市以外任何單位,各單位和主管部門均不得簽署同意調動意見或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國家、省、安慶市另有規定的按上級文件規定執行。咨詢電話:0556-6136609(桐城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來源:桐城市人民政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