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保護和恢復長江流域水生生物資源,促進長江流域生態環境修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長江水生生物保護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8〕95號)、《農業農村部關于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范圍和時間的通告》(農業農村部通告〔2019〕 4 號)精神,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長江干流安慶段,皖河干流皖河口至石牌大橋段,以及破罡湖、嬉子湖、武昌湖、花亭湖、泊湖、黃湖等國家級及省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范圍內,進行天然漁業資源的生產性捕撈和垂釣。
二、禁止買賣長江野生水產品和非法捕撈的漁獲物,禁止線上線下銷售禁用漁具,禁止以長江野生水產品為招牌(菜單)進行宣傳、營銷。
三、禁止在天然水域進行多線多鉤、長線多鉤、單線多鉤等對水生生物資源破壞較大的生產性垂釣。嚴厲打擊“電、毒、炸”“絕戶網”等違法犯罪行為。
四、違反本通告規定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定依法進行處理。
五、鼓勵廣大群眾勸阻、制止和舉報非法捕撈、生產性垂釣行為。
六、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舉報電話:
市農業農村局0556-5365985
市公安局110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0556-12315
長江航運公安局安慶分局0556-5217110
安慶市農業農村局
安慶市公安局
安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長江航運公安局安慶分局
2020年8月4日
▌來源:桐城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