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本人購買了二套商品房,房產證還未拿到。現在手上分配的安置拆遷房要辦理房產證。如果辦理了兩套拆遷房房產證,商品房是不是變成了第四套房?請問這時候的商品房辦理房產證的稅收和費用是不是會按照第四套房收取,是不是會增加?
回復單位合肥市地方稅務局
解答內容:經12366納稅服務中心核實,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 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23號)第一條對契稅政策的規定:“納稅人申請享受稅收優惠的,根據納稅人的申請或授權,由購房所在地的房地產主管部門出具納稅人家庭住房情況書面查詢結果,并將查詢結果和相關住房信息及時傳遞給稅務機關。”因此,確定您購買的房屋屬于家庭第幾套房以及是否享受稅收優惠,均需要在您攜帶有關資料至主管稅務部門辦理涉稅事項時,稅務機關會根據您提供的資料及家庭住房信息查詢的結果,審核后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