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有人養大型犬出門遛狗不牽,已經發生多次咬傷別人家狗的事故,曾經也報警,警察也上門約談過。可最近又開始不牽狗了。想知道合肥出的養大型犬條例巢湖會不會執行?好讓人民有法可依,執法部門依法執行。
解答來源:巢湖市?
解答內容:經巢湖市公安局核實,2000年4月1日起施行的《合肥市限制養犬條例》第三條規定,本市(合肥市)限制養犬區為市區二環路以內區域、大蜀山游覽區、駱崗機場、開發區建成區。巢湖市為縣級市,無權制定相關法規。鑒于老的《合肥市限制養犬條例》已經不適應當前的發展,合肥市公安局會同有關部門正在修訂,目前《合肥市管理養犬條例(草案)》已經出臺,正在專家評審及征求意見階段,其中(草案)第十條規定:本市行政區域內的養犬管理按照重點管理區和一般管理區衽分類管理,本市市區建成區為重點管理區,各縣(市)重點管理區由本縣(市)人民政府根據城鎮建設現況、人口居住密度等情況確定、調整并向社會公布。重點管理區以外的其他區域為一般管理區。(草案)第四十三條第八款規定:攜帶犬只出戶時,未用犬繩牽領犬只、未懷抱犬只或者未佩戴嘴套的,責令改正,并處二百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的,扣押犬只。待(草案)通過后,巢湖市規范養犬將有法可依,執法部門執法將有法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