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陽市第二十一中學
2019年秋季學期
七年級新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
為規范新生入學工作,促進教育公平,根據相關法律法規、《阜陽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19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指導意見》(阜教基〔2019〕19號)和《關于做好潁東區2019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經校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形成《阜陽市第二十一中學2019年秋季學期七年級新生入學工作方案》。
一、領導組織
1、領導小組:
組 長:吳斌
副組長:王海峰、馬東坡、李雷
成員:田靜、呂超祥、劉振、蔣雙明
2、下設2019年秋季學期七年級新生入學工作辦公室:
主任:田靜(兼)
副主任:蔡海亮、劉磊、江云利
成員:劉春光、卞景杰、劉玉
3、后勤組:(負責2019年秋季學期七年級新生入學工作的后勤保障,包括安全、次序、教室布置、教育教學設施設備配備)
組長:王海峰
副組長:劉振、蔣雙明
4、宣傳組:(負責宣傳2019年秋季七年級新生入學工作相關政策)
組長:呂超祥、劉春光
副組長:卞景杰、江云利
成員:九年級各班班主任
5、咨詢解答組:(負責解讀新生入學政策,解答家長提出的問題,驗收適齡少年及家長提供的相關材料,建立一生一檔)
組長:田靜
副組長:劉春光
成員:蔡海亮、劉磊、江云利、卞景杰
二、工作制度及要求
1、2019年七年級新生入學工作要嚴格按照上級文件精神執行,不隨意宣傳,不考試選拔,嚴把學生檔案關。
2、完善匯報、研究制度,對有拿不準的政策或特殊情況,需向領導小組匯報,就研究后給予統一解決方案。
3、完善一生一檔制度,咨詢解答組要認真審查好每一份材料的原件,保存好復印件,具辦人員要簽好字,蓋招生辦公室公章。
4、明確應入學人員名單和時間節點,按要求公示、通知。
5、明確責任,杜絕以權謀私、吃拿卡要,杜絕條子生、招呼生。
三、招生基本原則
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實行“免試、就近、劃片”和“兩個一致”的原則。即:適齡兒童少年戶籍與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一致并單獨立戶;適齡兒童少年戶籍地址與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房產證地址一致。
四、學區劃分
二十一中學區:渦陽南路以東,東湖路以南,向陽南路往南沿至潁河以西,潁河以北;渦陽南路以西,北京東路至潁河大橋以南,潁河以東以北地區。
五、新生入學辦法
(一)摸底階段:從6月中下旬至7月15日在學區內進行摸底,了解符合入學條件的學區內新生。
按照文件要求,今年招生要按照“線上線下同步報名、線上登記校驗、線下審核”的要求,試行網上報名登記。網上登記對象為符合兩個一致條件的適齡兒童。
(二)報名階段
報名時間:
學區內符合“兩個一致”適齡兒童:8月12日——8月17日
學區內不符合“兩個一致”適齡兒童:8月18日——8月20日
進城經商、務工隨遷子女及其它適齡兒童:8月21日—23日
報名地點:校一樓實驗室登記報名
公示時間:8月24日——8月26日
(三)具體招生辦法
1.本區居民子女入學: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實行單校劃片、“兩個一致”(適齡兒童、少年戶籍與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一致并單獨立戶;適齡兒童、少年戶籍地址與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房產證地址一致)的招生入學辦法。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到戶籍地所在學區學校入學。報名登記依據材料主要包括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戶口簿、房產證等。
非住宅房(如商業用房、工業用房、辦公用房、閣樓、地下室、車庫等)不能作為本學區入學依據。
適齡兒童、少年的戶口掛靠在某一親友處(非適齡兒童、少年的直接監護人),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掛靠在某親友處,但在城區無房產且不在城區實際居住和工作,應回父母實際居住地或工作地接受義務教育。
因特殊情況造成城區戶籍與實際居住地不一致的,憑相關證明材料,確定其入學學區:
(1)適齡兒童、少年父母中一方戶口不在本區,另一方在本區工作,其戶口隨另一方在本市區生活并實際居住的,以實際居住地(房產證地址)確定其入學學區;
(2)房屋拆遷戶。因舊城改造、拆遷過渡等原因造成人戶分離的,拆遷戶需提供拆遷協議書和原房產證等證明材料,拆遷后重新購房的,以新購房產確定其入學學區;拆遷未購房的無房戶,憑拆遷協議,原則上按其原居住地(原房產證地址)所在地確定其入學學區;拆遷異地安置的,以安置地確定其入學學區;
(3)隨父母戶口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處落戶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其父母雙方均未購房,戶口從未遷移過,且實際常住,第三代適齡兒童、少年可依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戶籍、房產證確定其入學學區;
(4)全家已實際入住,非因本人原困未辦理房產證、未遷移戶口的,憑經房產部門備案的網簽合同和全額發票等憑據,在實際居住地確定其入學學區;
(5)因故未能取得房產證的城市低保家庭子女,需提供相關證明,經調查核實、公示無異議后,在實際居住地確定其入學學區;
(6)父母離異的適齡兒童、少年戶口與人民法院或者民政部門認可的撫養人(與其共同生活的父或母一方)在本行政區內房產所在地并實際居住,在實際居住地確定其入學學區;
(7)自建房。適齡兒童、少年及其父母雙方或一方的戶籍與自建房住址相一致,且能提供房產信息證明(房產證、建筑許可證、宅基地使用證之一)及鄉、村兩級證明材料的,可依據自建房確定其入學學區。若適齡兒童、少年及其父母雙方或一方的戶籍與自建房住址不一致,但能提供無房證明及鄉、村兩級證明材料的,經調查核實、公示無異議后,在實際居住地確定其入學學區;
(8)其他特殊情況造成城區戶籍與實際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區政府及教育局依據政策規定,結合具體情況,確定其入學學區。
2.隨遷子女入學:全面建立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凡持有我區居住證人員的適齡子女可以在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進城經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需要提供居住證明、戶籍證明、經商證明或務工證明、外出就讀證明,向居住地所在學區的學校提出就讀申請,學校因學位限制無法接收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到相對就近的學校就讀。
3. 殘疾兒童少年入學:公辦學校要按照我區確定的學區范圍,依法保障能夠接受普通教育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就近就便隨班就讀。任何學校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接收符合隨班就讀條件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入學。不能隨班就讀的安排到特殊教育學校就讀。“一人一案”落實好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扎實開展送教上門工作,為重度殘疾學生提供規范、有效的送教服務,并為其建立學籍,切實保障殘疾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4.其它兒童少年入學:
(1)現役軍人或公派出國人員的適齡兒童、少年隨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區內房產所在地并實際居住,可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區內房產所在地的學區學校入學;
(2)政府引進的特殊人才的子女入學,按照有關文件規定,可在實際居住地的學區學校入學。
(3)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入學按照省應急管理廳、省教育廳《關于切實做好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皖應急【2019】61號)、省公安廳、省教育廳《轉發公安部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皖公政治【2018】347號),規定執行。
阜陽市第二十一中學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