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蚌埠人,在合肥上班,公積金在合肥買的,如果回蚌埠買房,可以辦理公積金貸款嗎
處理意見:您好!市公積金中心回復:我市自2012年9月開始受理異地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在我市申請購房貸款。2016年4月我市住房公積金資金運行已不能自求平衡,開始向商業銀行借入流動資金。國務院第三次督查指出,我省這種用流動資金借款支持個人住房消費存在流動性風險。2017年3月,省住建廳制定了《安徽省住房公積金資金流動性風險預警機制實施辦法》,要求各市適度約束負債、收緊貸款政策。鑒于資金壓力,全省陸續有10個市暫停異地職工公積金貸款業務。我市現有商業銀行流動資金借款余額17.5億元,公積金存貸比117%(住建廳要求低于95%),流動性風險突出。為保障住房公積金資金安全運行,防范資金流動性風險,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研究,暫停受理其他城市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在我市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此項政策自2019年2月1日起執行。歡迎職工撥打住房公積金咨詢熱線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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