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在廬江開設藥店需要辦那些手續?
解答來源:廬江縣
解答內容:經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辦理, 依據《安徽省藥品零售連鎖企業現場驗收標準和安徽省藥品零售企業許可現場驗收標準的通知》、《合肥市加強藥品零售企業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廬江縣開辦零售藥房基本條件如下:1.符合方便群眾,合理布局,保證質量,規范有序的原則;2.經營面積:同一平面建筑面積不少于100平方米,在超市等其他商業企業內設立的經營場所使用面積不少于80平方米,且為三面封閉的獨立區域;3.符合擬申請經營范圍和規模的專業技術人員,不低于2名執業藥師在崗(注冊在店)從事藥品質量管理和藥學服務等工作;4.具備與經營范圍和規模相適應的設施設備和保證藥品可追溯的軟件系統等;5.符合上述條件可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藥械化妝品監管科提出開辦申請,電話:0551-82566619。